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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常所律师参加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会

作者:admin       上传时间:2015-04-01 16:30:46       访问次数:

四川泰常律师事务所律师参加
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会

 

      2015年3月21日,本所主任律师王雷参加了全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培训会。此次工作培训会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发挥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医疗纠纷、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平安医院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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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强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保监、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沟通,指导各地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化解医疗纠纷提供组织保障。明确相关部门在化解医疗纠纷、维护医疗机构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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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会上还指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组成,要注重吸纳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离退休医学专家、法官、检察官、警官,以及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和人民调解员。原则上每个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至少配备3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涉及保险工作的,应有相关专业经验和能力的保险人员;要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工作者等各方面的作用,逐步建立起专兼职相结合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队伍。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计划,坚持统一规划、分级负责、分期分批实施,不断提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医学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调解工作水平。
      最后做好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总的要求是:大力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队伍,完善制度机制,创新理念方法,切实做好医疗纠纷化解工作,维护正常医疗秩序,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