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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进院落丨泰常公益7月第1场

作者:admin       上传时间:2019-07-04 09:56:06       访问次数:

       西御河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我所党员律师王兰、实习律师向佳宁于2019年7月2日到东御河人民中路一段5号院举行“法律服务进院落”活动,活动过程中分发了公共法律服务指南和法制宣传礼品,我所律师解答了居民咨询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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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婆婆咨询:儿子和“儿媳”已离婚,现想复婚,但女方的外婆不让双方复婚,这种情况怎么办?

       我所律师解答: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婚姻是自由的,包括结婚和离婚。只要双方自愿且没有法定禁止结婚情形,达到法定婚龄就可以登记结婚,无需征得他人同意。韩婆婆所说的这种情况,只需要她的儿子和“儿媳”带上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及离婚证等相关证件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即可(即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