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包装相同或近似,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作者:admin 上传时间:2015-03-24 15:25:20 访问次数:次
产品包装相同或近似,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来源:2015-03-24 法律猫)
生活场景
哈尔滨制药六厂(简称六厂)是专门制造化学药制剂、中成药、保健食品的企业,曾被黑龙江省授予多项荣誉。2004年3月12日,六厂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该专利说明书注明: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六厂制造的高钙片所使用的包装盒整体基色为蓝白色,盒子的长度和宽度都是5.2cm,高度为10.1cm。盒子的正面基色从上到下由白色向蓝色变化,白色占三分之一……
一家名为新天公司所使用的高钙片的包装盒与六厂的很相似,其长度和宽度均为5.1cm,比六厂的包装盒少0.1cm,高度为10cm,整体基色与六厂的包装盒一样,也是蓝白色。盒体正面基色由上向下从白色变成蓝色,白色占五分之二……
六厂认为从2004年开始,新盖中盖高钙片的销售利润逐渐下降,与新天公司生产的新盖片的影响有关,于是把新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六厂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法律智慧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第一是,原告六厂的新盖中盖是否能称得上是知名商品?第二是被告新天公司擅自使用与六厂近似的包装盒的行为是否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购?
所谓知名商品,是指商品在市场上有一定知名度,被相关的公众所知悉。如果商品的名称、装潢、包装被人擅自模仿、抄袭,足以造成消费者误认误购,那么该商品就可以认定为知名商品。
六厂作为中国保健品行业百强企业,多次获得有关方面的奖项和荣誉,拥有良好的商誉。在药品企业品牌的调查中,六厂名列前茅,其盖中盖产品被认定为名牌产品和优质商品。这些事实可以充分说明,六厂的产品为知名商品。
被告新天公司所使用的产品包装与原告六厂的几乎相同,文字显示完全一样,颜色分布一模一样,而且包装盒的大小完全一样,这些足以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导致他们误认误购。
再者,新天公司的产品在价格方面有优势,所以消费者完全有可能选择该产品。而且原告也证实,自从被告的商品上市以后,原告的产品销量直线下降,所以这也很有利地证明了被告公司的产品包装引起了消费者的混淆。法院认为,被告新天公司使用与原告近似的包装存在主观恶意,构成了不正当竞争,同时也欺骗了消费者。
温馨提示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经营者都要讲究商业道德,遵守诚实守信的竞争原则,不仅不能侵犯其他经营者的利益,更不能欺骗消费者,否则,最终会毁了自己。
2)作为经营者,当发现同行业采用不正当手段竞争时,应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也是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