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可以申请破产吗?
作者:admin 上传时间:2015-04-01 18:05:04 访问次数:次
企业因一时资金周转困难,可以申请破产吗?
(来源:2015-03-31 法律猫)
生活场景
万先生是塑料厂的法人,由于经营不善,公司欠下的债务越来越多,连续多年没有获得收益。鉴于这种惨状,万先生对振兴企业失去了信心。最后,他向法院提交了破产还债程序,并专门成立了破产清算小组,对万先生的塑料厂的财产进行清理、股价、处理和分配…..
最后,法院经审理认定:鉴于该塑料厂的破产财产已分配完毕,其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作出如下裁定:
一、终结该塑料厂的破产还债程序,没有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
二、破产清算组在本裁定送达后的7日内,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破产企业的注销登记。
法律智慧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当企业因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濒临倒闭时,可以申请破产。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破产呢?我国法律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的债务,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即“被破产”。
一般来说,企业从申请破产到破产程序完毕,中间要经过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当公司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的地方法院提交破产申请,然后经人民法院裁定并宣布企业破产,接下来企业就正式进入破产程序。这是企业破产程序的第一个环节。
2)成立清算组
当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士组成。清算组要制定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账号,并进行内部分工,包括管理破产企业财务、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账务账册和凭证等重要文件及合同,负责破产财务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
在清算破产企业的债权时,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依法追讨破产企业的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根据需要,清算组可以要求债权人或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制定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送请法院批准执行。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法院会终结破产程序,并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成立清算组之后,清算组进驻破产企业,正式替代破产企业进行运作,全面接管破产企业。比如,接受破产企业的印章,接受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接受破产企业的重要文件、合同,接收破产企业的财务。清算组作为一个运作实体,必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确定、安置留守人员,管理人事档案等;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管理企业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投资资产以及管理企业的在建工程。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在对破产企业进行财务审计时,要考虑这样几个问题:企业的基本情况,如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股权比例情况,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企业财务管理情况,财务人员情况,账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等;企业负债情况;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处于诉讼中的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指的是清算组界定破产企业的财产权属、财产范围。这项工作由专业评估师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由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将破产企业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为货币财产,在债权调查结束后,通过两种方式把非货币财产变为货币财产:一是不公开变卖,二是公开拍卖。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并执行
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要考虑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破产企业的财产总额及财产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员工的工资和相关保险费用的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总额及构成、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在执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时,要按照这样几个步骤:先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在召集债权人开会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然后清算组在人民法院确定后3日内制作分配表,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的,可以提存。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破产企业的财产分配完毕之后,清算组要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给债权人会议和法院。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清算组的成立情况,完成的清算工作,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等。
温馨提示
1)企业经营不善,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到期欠款时,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2)企业破产程序环节较多,由专业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来完成,这是一项公开、公平、公正的工作。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有些企业因为经营管理不善,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到了资不抵债、举步维艰的地步,不得不宣告破产。当企业宣告破产后,法院会有专人来进行破产清算,以保证企业债权人、员工等人的合法权益。破产与清算都有特定的法律程序,了解这些程序是很有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