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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服务”质量不合格,损失由谁承担?

作者:admin       上传时间:2015-06-08 10:50:34       访问次数:

“一站式服务”质量不合格,损失由谁承担?

 
    (来源:法律猫) 
 
生活场景
2013年7月,柯先生在某厨卫设计公司订购了一套厨具,由该公司免费上门设计和安装。在安装厨具时,安装师傅发现水盆缺两根进水管,于是叫柯先生自行购买。柯先生到楼下装修材料店买了两根水管,购买的水管没有合格证书,水管上没有生产厂家,也没有购物发票,之后由厨卫公司的安装师傅进行安装。
2013年10月,柯先生厨房水盆的一根水管突然脱落,直接破坏了装修不久的新居,给柯先生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于是柯先生找到厨卫设计公司,要求他们赔偿损失,但是对方不同意。之后柯先生把厨卫设计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合计10万余元。
在庭审中,厨卫设计公司是这样答辩的:柯先生的损失是进水管不合格造成的,而不是厨卫设计公司造成的,因为进水管不是厨卫公司生产、销售的,厨卫公司不应该承担责任,法院应驳回柯先生的诉求。
柯先生表示,虽然进水管不是厨卫公司生产和销售的,但他之所以买了质量不合格的进水管,是因为厨卫公司没有提供本应提供的两根进水管,所以,厨卫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请问,法院会支持柯先生的诉讼请求吗?厨卫公司到底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智慧
本案的焦点在于:第一,厨卫设计公司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是否应该包括进水管?第二,进水管的质量责任由谁来承担?
法院经审理认为,厨卫设计公司提供的是整体的厨房厨具,自然包括了进水管,因为被告的宣传画册和网站上宣称自己提供的是“全套式服务”“为您量身定做”“整天安装”,这自然包括各种安装材料,进水管也包含其中。但实际上,被告在替原告安装厨具的时候没有提供进水管,然后叫原告去买,这是导致原告买到质量有问题的进水管的直接原因。
原告柯先生作为一般消费者,听从被告的指令购买进水管,由于缺乏鉴别进水管质量的能力,购进了劣质进水管,导致发生财产损失,也应当承担部分责任。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承担70%的责任,赔偿原告7万元,原告承担30%的责任,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温馨提示
1)作为经营者,在提供“整体服务”“一站式服务”时,一定要备齐相应的材料和工具,不能疏忽大意,以免造成案例中厨卫设计公司的悲剧。
2)作为消费者,没有购买专业材料的经验或无法鉴别专业材料的优劣时,可以让专业人士帮忙挑选,要到正规的店里购买,而且要留下购物票据。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